伊犁州工商局2011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队)”自查自评报告
近年来,我州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把打击传销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平安伊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载体,坚持“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激活基层、群防群治”的原则,探索建立了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2009年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的试点创建,制定了三年规划,全面推动了创建工作。目前全州创建无传销街道、社区(村)及连队(兵团)总数767个,按照区局下达的考核指标,抽查县市数13个单位,抽查数25个,抽查合格数25个,平得分9.5分,基层单位召开联系会议133次,发放联系卡16303份,开展宣传教育599次,查办传销案件1件,目前还在调查阶段,取缔窝点1个。传销活动在我州得到有效遏制并呈明显下降态势。现根据考核内容作以下自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稳步开展
我州经过多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实践,发现打击防范的工作重点在社区、难点也在社区、做好工作的着力点更在社区。只要基层社区(村)积极行动起来,传销活动就无立足藏身之地。我们紧紧抓住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这一有效载体,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调整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2009年开始,积极调整打击传销工作思路,改变过去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了基层社区(村),力争创建一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行为的社区(村)。经各单位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成立了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政府牵头组织,工商、综治委、公安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下设办公室在工商局,强化了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有力保障了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周密部署,整体推进。2009年,各单位相继制定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根据各单位的创建数对一个社区和一个乡镇进行试点创建工作,试点创建完成后,对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召开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随后,每年都专门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专题会议,交流“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经验,促进各乡镇(中心)创建工作平衡开展。
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标准考核。将打击传销工作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纳入平安伊犁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各乡镇(中心)打击传销工作和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将创建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并按照“无传销社区(村)”考核标准,对各乡镇(中心)创建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并定期组织回访检查,确保创建质量。
二、采取得力措施,实施群防群治,积极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深入开展
(一)整合执法力量,着力构建联动监管网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居委会、派出所、工商所等基层单位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居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建立了由“两委、两所”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打击传销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居委会、派出所、工商所等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实行打传衔接制度。“两委、两所”定期通报本单位掌握的辖区房屋出租情况、暂住证办理情况、传销活动查处情况;发现案件线索,工商、公安机关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立即联动,快速反应。实行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辖区打击传销综合治理信息库,组成一支由社区义务巡查员为骨干的群众监督举报队伍,关注社区安全动态,实现全民打传、群防群治,执法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二)落实“五个一”机制,着力构建立体防范网络。向社区居民发放了“一张联系卡”。将辖区派出所、工商所、社区居委会的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公布于每户居民,建立起群众及时反映,执法单位迅速打击的良好互动机制;在社区建设“一个信息平台”。把辖区居民区、居住街道、商品集散地、宾馆、饭店、出租房屋、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登记记录,及时掌握各类工作信息,建立起打击传销的信息机制。向各居民户发放“一封公开信”。发动群众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发现情况及时举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机制。层层签订 “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起打击传销的考核机制。组建“一支执法队”,由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基层干部为主体,以社区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为辅助,组成打击传销联合执法队,设立了常驻社区的打击传销值班室,建立起打击传销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严把“三关”,着力构建目标管理网络。一是把好房屋出租关。居委会成立房屋出租治理领导小组,分片包干专门负责辖区内出租屋的巡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出租屋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房屋出租事项报备制度。二是把好暂住人口监管关。严格实行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的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信息归集,对每一个房屋出租户内的流动人口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把好活动场所关。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工商所与辖区内的宾馆、饭店逐户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严禁传销分子在宾馆饭店等相关场所组织听课、演讲、培训等。
三、依托“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抓好三项工作,促进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抓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向社会宣传打击传销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是加强公益广告的宣传。从2009年开始,定期不定期由工商、公安、社区等部门通力协作,在辖区主干道、社区(村)和人口密集的商场、车站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近三年接受宣传群众万余人。二是在媒体广告宣传上,积极协调电视台发布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击传销警示。三是针对我州哈萨克族群众赴内地参与传销日趋扩大现状,由综治委牵头制作一部由政府法制部门、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哈语专题片教育,旨在让哈萨克族群众更进一步认清传销的危害和本质,说服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回归正常生活。四是与伊犁哈语电视台协商,州工商局筹资,由他们的专业人员将全国首部打击传销电影《黑梦》翻译成哈语,并制作光碟下发到各县市工商局,在哈语电视台定期滚动播放,效果明显,影响很大。同时免费将翻译成哈语的《黑梦》光碟发至塔城、阿勒泰、昌吉、乌鲁木齐等地州市工商局,形成协作合力,联手开展宣传,将违法传销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发出手机公益短信,加大打传宣传力度。同时利用出租车顶LED显示屏这种流动媒体传播信息,不间断重复播报打击传销的宣传口号、宣传警示标语以及举报电话。
(二)抓好案件查处。同公安部门密切协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传销活动彻底查办、依法严惩,有力震慑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截止目前查处1起以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传销活动,会员达80多人,多为伊犁州八县一市的少数民族(哈萨克族居多),而且其发展的少数民族会员以营销模式不断发展亲朋好友加入会员或购买产品,目前该案还在调查阶段。
(三)抓好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成立了处置传销突发事件指挥部,根据传销行为涉及的范围、人员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等级,编制响应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妥善处置。
伊犁州工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